定位中...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咨询热线: 18907390038

    客服热线 18907390038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刑法刑事 非法行医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非法行医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3/11/21 21:35:00 

    洞口律师事务所
    非法行医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非法行医这种行为,其实现实生活之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一些比较偏远的山村,这种情况更是司空见惯,很多农村人都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而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也是大家关心的。那么,非法行医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七条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三)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四)给患者造成伤害;

      (五)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六)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