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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发布时间:2024/1/28 6:25:00 

    洞口律师事务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有一些时候,有可能因为一些意外的原因,又有可能因为一些人为的原因,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这个时候,患者一定要避免采取违法行为维权,必须遵循法律规定来给自己维权。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如何进行的?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2、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3、一般7至15日出鉴定报告。

      以上资料就是关于医疗事故如何鉴定。大家都知道医疗事故一旦发生危害就会很大,而发生的情况也大多比较复杂,处理起来也会相当费时费力,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大家应当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进行求助,以便最大程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如何进行的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